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7月24日消息(記者利聲富)無證駕駛本身就安全隱患重重,再加上酒駕,危險有多大可想而知。日前,陵水交警開展酒駕、醉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時,查獲3名無證酒駕摩托車的男子。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涉及酒駕交通事故,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7月12日晚,陵水公安交警在椰林鎮濱河南路、223國道243公里附近設置臨時執勤點開展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連續查獲3起“酒駕+無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天20時15分,在濱河南路臨時執勤點,執勤民警對瓊D1K8L3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人吳某進行酒精測試發現其存在酒駕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執勤民警進一步核查發現,吳某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違法行為。對瓊D1SK97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人莫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4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同樣,莫某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違法行為。20時45分,在223國道243公里附近臨時執勤點,執勤民警對瓊DIU562二輪輕便電動摩托車駕駛人蘇某進行快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4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執勤民警進一步核查發現,蘇某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陵水交警對吳某、莫某某、蘇某等三人無證駕駛和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合并處以罰款3500元的處罰。
陵水交警提醒,有些電動兩輪車駕駛人誤以為酒駕只局限于駕駛汽車,這是錯誤的。酒后駕駛電動兩輪車同樣屬于酒駕,切勿拿生命當兒戲。
(來源:酒駕+無證駕駛摩托車!陵水三男子被罰,標題: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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