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長假,想必有的小伙伴按捺不住激動的心情喝酒助興。但是部分駕駛人還是抱著僥幸心理,喝酒后仍駕駛機動車,結果被交警查獲。
5月1日當天晚上,文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灘里中隊在轄區內安左路路口設點進行檢查時,一輛轎車突然減速停在了路邊,執勤民警發現后立即上前進行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車內有酒味,立即將駕駛人帶上警車進行酒精檢測。
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員易某某酒精含量為7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民警依法對易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做出了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在此,廊坊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喝酒開車不僅違法,更是置安全于不顧,一旦發生事故將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不可想象的災難!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生命無價,酒后禁駕!(來源:廊坊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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